2008年2月28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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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名醉汉为一“东西”争吵,民警上门调解纠纷看出“猫腻”——
“祸”从口出,民警“意外”撞上盗墓贼
通讯员 田心 本报记者 朱兰英

  本报讯  上虞市5名盗墓贼喝醉酒后因分赃不均争吵,结果被前来调解纠纷的民警看出“猫腻”。记者昨日从上虞市公安局获悉,这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。
  2月18日晚12点左右,上虞市公安局章镇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的指令:该镇新南村村民张某家发生纠纷……民警立即驱车赶赴现场,发现争执的5人都已喝得醉熏熏的。村民高某说:“这样东西要不是我,怎么可能卖那么高的价钱。”旁边几人立即拍桌子还嘴:“你少在那里扯皮,今天你必须把多拿的钱吐出来!”
  民警从他们的争执中发现了蹊跷,但当问及是什么东西让他们争吵时,5人立即停止了争吵,开始闪烁其词,不是有意回避,就是摇头走开。种种迹象表明,引起他们争吵的“东西”非常可疑。
  为了弄清真相,民警以调解纠纷为由将5人带回所里调查。经过仔细询问,高某向民警道出了实情。据高某说,去年年底,他们5人在新南村盗掘了一个古墓,挖到一个直径为10公分左右的古代笔筒。他们将这个古笔筒卖给一名外地人,换得9000元赃款,其中负责倒卖的高某多拿了一部分钱。由于分赃不均,当天他们在“临时窝点”张某家吃饭时吵了起来。
  民警随后在张某家找到了一只古瓷碗、一个古瓷罐和大量碎陶片。随后,5名嫌疑人承认,去年12月份以来,他们经常在新南村大肆搜寻古墓葬,并将盗掘的文物装入尼龙袋秘密转移到张某家,由高某负责“出手”。
  章镇派出所副所长余军伟告诉记者,近年来,虞南山区经常有盗墓贼出没,周边及当地农民亦不惜以身试法上山盗掘古墓。2007年,章镇发生了27起类似案子,该所摧毁两个盗墓团伙,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。“对非法盗掘古墓葬、非法倒卖文物的处罚是很重的。一旦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古墓葬或清代以前的文物,盗墓者将被判处3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。”余军伟说。